2)第三十九章 姐妹花_我妹竟是大反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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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有的长着光滑的树皮,还有的树干极为粗壮,估计要十几人合抱才能围住。

  显然,他正处于一座莽荒大林之中。

  长时间的催动玉简,林渊的腹中传来饥饿感,他起身正欲去附近摘些野果吃吃,忽然听见天空传来鹰唳。

  “嘭”

  一只秃鹰从天而降,跌落在他的身旁。

  “……这算老天开眼,赏我东西吃吗?”

  林渊微微一怔,便是喜笑颜开,打算生火烤鹰肉吃。

  就在他刚俯身捡起秃鹰时,不远处传来悦耳的少女声音。

  “姐,你这箭射得真准,我明明看见了麻仓鹰掉了下来,怎么就找不到了呢?“

  “我们去溪涧那边找一找,好像是掉在了那个方向!”

  另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。

  “喂!混乞儿,刚才可看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。“

  少女来到溪边,见林渊一人站在此处,出言发问。

  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,小麦色皮肤,身背铁制弓箭,穿着极为简陋的布衣,下身还是麻布短裤,把小腿露了出来。

  脚上穿着草鞋,小腿上没多余的肉,若是捏上一把,怕是相当有弹性。

  模样倒是清秀,尤其是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,宛若天上皓月。

  “应该是山林中打猎为生的猎户女儿吧……”

  城中女孩就算家中贫穷些,也都是穿的整整齐齐的,不会如对方这般打扮。

  “咳咳,姑娘,我不是什么混乞儿,至于你们所说的秃鹰,应该是这一只吧。”

  林渊将秃鹰从空间戒指中取出,有气无力的坐在巨石上,言语时还干咳了两声。

  他堂堂紫云宗少尊居然被当作乞丐了,还真是落地凤凰不如鸡呀。

  “对对对,就是这个。”

  看见少年手中秃鹰,她跃动着移步而来,小手将猎物取走。

  然后才眨着眼睛,上下打量起对方来。

  林渊出发之前,就把衣服换成了那件洗褪色的布衣,再加上气流刮擦,因此破旧的看起来像个流民。

  季小奴点了点脑袋,确定对方就是一个混乞儿,若不是的话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,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。

  “小奴,可寻到麻苍鹰了?”

  一名年长几岁的女子从林中走来,依旧布衣麻裤,穿着草鞋。

  她的模样与眼前少女相似,容貌秀丽,身姿高挑,皮肤也要白皙上不少。

  两女的姿色都属于一流,若是打扮一番,绝不比那些大户千金来的差。

  “找到了姐姐,被这混乞儿给发现的。”

  季小奴提着秃鹰,笑盈盈的来到女子身边。

  这秃鹰大约四五百斤,能卖出数千铜钱的高价了,难怪她如此兴奋。

  林渊望见女子,正想打个招呼,却是胸口忽然发闷,两眼愈发的模糊。

  他以为自己要躺在巨石上了,没想有人伸手扶住了他的背。

  努力的睁开眼睛,原来是刚来的姐姐扶住了他,还取出一只葫芦,将里边的水送入他口中。

  这水犹如宝药,一下子便激活了他全身的经脉,整个人仿佛都有动力了起来。

  “多……多谢。”

  身体恢复了点,他立即道谢,心中对于这女子更有了一分好感。

  对于陌生人还能此般古道热肠,当真是少见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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